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爲實行積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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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太原全市醫政工作會上傳出消息,今年我市將對醫療機構的不良執業行爲進行積分管理。

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爲實行積分管理

近日我市出臺了《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爲積分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中,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爲是指醫療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等醫療執業活動中違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制度、診療常規和醫療誠信的行爲。根據不良執業行爲的類別和情節,不良記分共分爲12分、6分、4分、2分、1分五個檔次,其中12分代表一次不良執業行爲最嚴重檔次,其餘情況依分值遞減。如:開展非法胎兒性別鑑定及非法人流等不良執業行爲的,一次記12分。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的,一次記6分。逾期不校驗,仍從事診療活動的一次記4分。未變更登記,醫療機構空設診療科目的,一次記2分。採取藥物治療時不開具處方、處方無醫師簽名或代替醫師簽名的,一次記1分。

我市實行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爲累積記分制度,同時對不良行爲予以行政處罰。在積分週期內,如果累積記分達到15分以上的,將取消本年度評優、評先資格。校驗期爲一年的醫療機構,年度積分累計超20分的,將給予暫緩校驗。暫緩校驗期內,不良執業行爲記分累積超過12分的,將依法註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衛生部門每年兩次會將醫療機構的不良執業行爲和積分情況通過報紙、網絡等媒體進行公示,引導羣衆安全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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