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醫保按病種付費減輕患者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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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表示,2017年12月20日,自治區物價局、自治區衛計委、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我區按病種收付費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分泌性中耳炎和老年性白內障等127個病種實施按病種收費,按病種收費標準實行最高限價管理,《通知》試行兩年。

一直以來,廣西醫保基金支付醫療主要“按項目付費”,就是每個醫療項目都定個價,參保人員在住院發生醫療費用時,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按比例報銷,不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範圍內的醫療費用由個人全額承擔;城鎮職工參保人員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實際報銷爲68%左右,城鄉居民參保人員在三級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基本醫療保險實際報銷爲50%左右。

廣西醫保按病種付費減輕患者負擔

《通知》推行的按病種付費與之前的付費方式不同,是把整個住院治療的過程,按照國家規範的治療路徑整體“打包”付費。價格確定由自治區物價局牽頭,衛生計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同參與,通過到各地各級醫院取樣、集中比對、聯合議價等環節,確保定價合理。“打包”的看病價格更優惠,醫院用藥的範圍更靈活,整體上會減少由參保住院患者個人承擔的看病費用。

按病種收費標準包含患者住院期間發生的診斷與治療等全部費用。除輸血費用(含血液費用)、患者出院帶藥、患者住院病房的牀位費超過普通牀位費標準的部分可單獨進行收費外,醫院不得另收其他費用。此次實施按病種收付費的病種共127個,包括甲狀腺腫瘤、慢性扁桃體炎、脣裂、老年性白內障等病種,主要在廣西二、三級公立醫療機構實施,凡主診斷、主操作符合實行按病種收費的患者均納入按病種收費範圍。

實施按病種付費的病種,在三級公立醫療機構醫保支付結算的分爲兩種情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75%,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60%;在二級公立醫療機構醫保支付結算,報銷比例較三級公立醫療機構提高5%。

《通知》指出,患者確診入院,簽署按病種付費診療協議書後,按病種標準一次性支付所定費用,由公立醫療機構包乾使用。住院期間各項診療費用如超出部分由公立醫療機構承擔。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患者在治療過程中出現嚴重併發症等情況,經患者(或家屬)同意,並經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批准後退出臨牀途徑,診療費用另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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