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週刊:醫怨醫鬧猛如虎 久不解決恐成小文革

本文已影響882人 

新民週刊:醫怨醫鬧猛如虎 久不解決恐成小文革

深圳一家醫院的護士戴鋼盔上班

醫鬧兇猛

我們有很多“唯一”。唯一的長城;唯一的烹調;唯一的文字——它們都可以“申遺”。

但,真正舉世“唯一”,且斷無“申遺”之可能的卻是一種黑惡現象:醫鬧。

狹義的醫鬧——“借醫療糾紛非法獲利的第三方”;而廣義的醫鬧則是:以醫療糾紛爲由,採取各種極端手段衝擊醫療秩序、擴大事態、給醫院造成負面高壓來從中牟利或取得補償的組織或個人。

醫鬧兇猛。

職業醫鬧,大多無業,男女雜處,籍貫混搭。調查表明,一個醫鬧團伙少則十餘人,多達百餘人,曬哭腔,則豫調、徽調、滬調,南北雜陳;秀身手,則魯派、陝派、蘇派,東西合璧。平日跳踉門診,隳突急診,刺探“病危”於前臺,撥弄醫患於走廊,一聞哭聲,便羣蠅逐腥,拿到“業務”,立馬短信,激盪風雲,羣發動員,蜂擁醫院,四六分肥。

如是患方家族組合,則必然高張“死者爲大”的旗號,有恃無恐地彈壓醫院,變病房爲靈堂,轟走患者,拉上花圈,高懸煽情橫幅。所謂“三步造勢”,設定醫院“有罪”,大打出手,每每行兇刺醫。

醫鬧貪婪。

鬧者總是麻衣罩身,白布束腰,臂纏黑紗,涕泗舉哀,發一聲喊,勢若奔馬,跺一下腳,集羣衝鋒,但聽得乒零乓啷,稀里嘩啦,成排電腦,千鈞橫掃,大小醫械,一地雞毛,封鎖診室,塗鴉醫史,更有甚者,爲製造更大的驚恐,竟然放蛇、縱鼠、切脈、撞牆,以至於醫生潰逃,護士奔命,患者星散,醫工遁跡,嘩啦啦狼奔豕突,轟隆隆街頭震動,手術檯暫停手術,配藥處搶掛“暫停”,化驗室拉下窗帷,放射科停止喊號……百般手段無非利,千種做派只爲錢——院方賠償到位,鳴金收軍。如若不然,打砸以後靜坐——靜坐以後再砸……

誠然,醫院絕非無過。從居高不下的藥價,到鬼鬼祟祟的紅包,從見死不救的冷漠到轉賣病人的寡恥,部分醫者醫德的淪喪已經成爲一個時代的醒目傷疤。但醫院之過,不足以綁架無辜患者,醫院之過,不足以顛覆公共秩序,無論職業醫鬧,還是患方醫鬧,所經之處不啻一次“小型文革”,破壞之大,形象之惡,尤以一己之私,摧毀無數患者的就醫秩序,以一己之憤,耽誤無數患者的治療契機,天下無良,寧過於此?!

醫患齟齬如何解決?掃蕩醫鬧?患者自律?或者整飭醫療機構、加大醫保投入?且隨《新民週刊》記者走入世說紛紜的醫鬧調查——

這是一部“前傳”

南陽女醫生自殺案透視調查

就像一臺手術,面對多病纏身的醫療體制,兩部“通告”即便能“搞定”醫鬧,也算不得“醫術”高明,如何兼顧醫患雙方的“法、理、情”,需要更高明的“心術”。河南安陽28歲女醫生張娟自殺事件的起因以及在她所供職的醫院所引發的效應,可被視爲北上廣等大城市醫患關係現狀的“前傳”。

電視劇《心術》在爭議聲中收官,網絡民調反映,這部聚焦醫患關係的電視連續劇雖然使人們對醫護人員的理解有所加深,但並未能如編劇所願改變人們對醫護人員的“偏見”。說起來,多少有點辜負醫療衛生系統上上下下對此劇的期待,甚至有醫生在微博上聲稱,“據許多醫務人員和有關部門反映,在《心術》播放期間,醫院裏糾紛有上升現象。有幾起用《心術》裏的情節來要挾醫務人員。”

同樣引發爭議的還有4月30日衛生部、公安部聯合發出的《關於維護醫療機構秩序的通告》——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協調公安機關向二級以上醫院等重點醫療機構派駐警務室,共同加強醫療機構治安管理,維護正常診療秩序;對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擺設靈堂、違規停屍、聚衆滋事的,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侮辱、威脅、恐嚇、故意傷害醫務人員的,要進行處罰,嚴重的還要追究刑事責任。

醫患雙方對這份通告的反響截然不同,醫護人員普遍拍手叫好,羣衆則多持保留態度。

其實,對於“醫鬧”,即“通告”中指出的“在醫療機構焚燒紙錢、擺設靈堂、違規停屍、聚衆滋事的,非法攜帶管制刀具的,侮辱、威脅、恐嚇、故意傷害醫務人員的”行爲,包括患者在內的絕大多數人是反對甚至深惡痛絕的。不同聲音的焦點在於,在醫療糾紛中,公安部門過早干預、強力介入,以維穩甚至對抗性方式不僅不能平衡醫患權益,尤其是在申訴渠道不暢的情況下,更容易加劇醫患矛盾。

醫患矛盾是當前中國社會最爲敏感的問題之一,任何一起與之相關的極端事件的發生都會引發強烈關注。陝西橫山百信醫院院長帶領40多名醫生在患者的追悼會上吊唁、檢討並下跪,哈爾濱、北京先後發生的傷醫事件莫不如此。5月8日,河南省南陽醫專附屬第二醫院28歲的女醫生張娟疑因不堪忍受醫患糾紛的壓力,在家中服下400粒毒性甚大的強心藥“地高辛”自殺,這個案例似乎又一次驗證了“通告”的必要性。

據衛生部統計,2006年全國醫鬧事件共發生10248件,2009年上升爲16448件,2010年進一步上升至17243件,較五年前增長68.3%。2012年,惡性傷醫事件連續頻發。

就像一臺手術,面對多病纏身的醫療體制,“通告”即便能“搞定”醫鬧,也算不得“醫術”高明,如何兼顧“法、理、情”,需要更高明的“心術”。

我們的調查就從張娟的自殺開始。

“我就是不相信他們!”

南陽是我國東漢末年有着“醫聖”之稱的張仲景的故鄉,2004年,南陽衛生學校與張仲景國醫學院合併升格爲南陽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南陽醫專附屬第二醫院就在這所學校的隔壁。5月15日,經過一週的搶救、治療,張娟出院,雖然身體已無大礙,但這名工作僅4年的年輕醫生仍感委屈,父親張子富沒有急於讓她回醫院上班,而是安排她去鄉下靜心休養。

對56歲的張子富而言,女兒的命能撿回已是不幸中的大幸,被輿論批爲“將醫生推向醫患糾紛前線”的南陽醫專附屬第二醫院也避免了更大的被動。同樣對此感到慶幸的還有王懷緒,作爲這起糾紛中的患者家屬,他並不期望“一命換一命”。這名文化水平並不高的農民一直留意網民對此事的評價,張娟的自殺讓他倍感壓力。當然,這種不安並不能阻止他繼續向醫院“討要說法”。

現在看來,張娟自殺的舉動的確讓醫患雙方都冷靜了下來,王懷緒告訴《新民週刊》,他們已經聘請了律師,協商不成就走法律途徑,而南陽醫專附屬第二醫院的院長助理王萬羣則表示醫院也在反思。

不過,無論是這起糾紛中的直接當事方還是本與這起事件沒有關聯的其他患者,敗局已定,因爲當地本還算和諧的醫患關係已經因這起糾紛發生了微妙的改變。

這起差點鬧出人命的糾紛原本有着一個美好的開頭。

4月20日上午9點30分,孕婦王琴生下一名男嬰,對現齡40歲的王琴而言,這個孩子的到來是老天的垂憐。王琴與丈夫王傳增都是南陽本地的農民,婚後王琴一直不孕,爲此夫妻二人沒少求醫問診。8年前,已經絕望的夫妻倆還領養了一個男孩。王懷緒是王琴的胞弟,他告訴記者,“直至去年,姐姐意外懷孕,這可樂壞了一家人,親友們對這個孩子充滿了期待。”

王琴夫婦老實巴交,不善言語,想法也很簡單,不過走南闖北的王懷緒對社會話題有着自己的見解。對於醫患關係,王懷緒的觀點是,“小時候對醫生很崇敬,覺得救死扶傷很神聖,長大後卻發生了很大改變。”

王懷緒此前對醫務人員總體的印象是“失望”,導致他這種判斷的因素有三條:一,他看新聞得出結論,醫患糾紛很多都是醫生造成的,醫護人員的責任心不夠;二,醫療體制的問題導致大處方、高藥價,“我一個小感冒,村裏赤腳醫生幾元錢就可看好,市裏的醫院卻要一百多”;三,醫生追逐名利太厲害,“我一個親戚去年在南陽一家醫院做氣管支架,託關係,醫生下班後在科室裏偷偷給他做手術,3500元手術費全部進醫生個人腰包。”

基於這樣的經驗判斷,王懷緒說他除非萬不得已不會去醫院看病,一些小毛病都是自己到藥店買藥治療。不過,生孩子是個大事,尤其對王琴這樣的高齡產婦,王家很重視,在產前將產婦送至了南陽醫專附屬第二醫院這家當地口碑甚好的二級甲等醫院。

4月20日,王琴誕下一子,但卻是個體重4.6斤的低體重兒,且有缺氧症狀,所以產後被送進嬰兒保溫箱,一呆就是12天。王懷緒嘀咕,他懷疑孩子缺氧與生產時醫院的處置不當有關,理由是姐姐後來告訴她“拖了很久”。

然而,記者問他,“王琴是首次生產,幾乎沒有分娩經驗且所知也不多,所謂‘拖了很久’會不會是你們的一種誤解?”王懷緒的回答是:“我也說不上來,反正我就是不相信他們。”

不過,在當時,王家並沒有提出異議,孩子被送進保溫箱後第三天,王琴便出院回家了,這期間,王懷緒、王琴等人隔兩三天便會去醫院看一下孩子。

王懷緒給外甥取了個名字叫“王春明”,孩子住院期間的主管醫生便是28歲的張娟,張娟2008年從牡丹江醫學院畢業後回到家鄉,供職於這家醫院兒科。

對這名年輕的醫生,王懷緒的印象不錯,“每次我們探視,她態度都很好,很耐心。”

出生12天的患兒死了

嬰兒是5月2日下午被醫院通知出院的。王懷緒回憶說,此前12天並無任何異常,姐夫王傳增抱着孩子坐了一個多小時的公交車,於下午5點左右回到一百多裏外的家中。王琴早已等候在家中,這是她第一次親手抱孩子,這個新媽媽樂壞了,孩子吃了奶後便睡着了。直至晚上7點多,家人突然看到孩子手腳亂動,一摸發現身上很燙。

王傳增拿來溫度計一測:40攝氏度!他以爲溫度計壞了,又借來一個,還是40攝氏度,這下慌了,趕緊給張娟打電話。

在北京、上海乃至鄭州這些醫療資源較爲集中、醫患矛盾也較爲激烈的大城市,醫生們一般並不會給患者留手機號碼,病患有需要都會被要求到醫院就診,這在醫學管理上是一種謹慎的做法。但在南陽這個河南省的農業大市,醫患關係並沒有那麼突出,醫生將手機號碼留給患者也是符合人情的再尋常不過的事。

張娟後來在遺書中寫道:在接到電話後,當時問家長孩子是否有其他異常症狀,其家屬否認,問其病史,家長曾帶着患兒坐過公交汽車,當時考慮患兒是新生兒一過性熱,再問家長患兒包被是否過緊,家長否認,考慮目前患兒已鬆解包被,體溫下降,隨即告訴他可以口服退燒藥“臣功再欣”,並囑其喂藥後半小時再給我打電話,密切觀察患兒病情。

張娟事後覺得自己很冤屈,因爲她下班後給患者家屬指導本是出於好心,且患兒如果用了她指導的措施半小時後體溫下降應無大礙,也就沒有必要再大老遠跑一趟醫院。

王家沒有找到“臣功再欣”,但找到了另一種小兒退燒藥,在服藥後,孩子睡着了,張娟沒有接到電話,王家的解釋是“壓根就沒有聽到張娟囑託半小時後給她打電話”。

一直到5月2日深夜11點,王琴摸孩子臉,發現還是很燙,一家人慌了,趕緊找附近的鄉村醫生,但一連敲了幾家門,都無人答應。後來總算有一名鄉村醫生開了門,但一看孩子情況就建議:“從哪裏來到哪裏去。”

王家趕緊聯繫車子,但夜深找車難,又耽誤了一點時間,患兒送回南陽醫專附屬第二醫院時已是5月3日凌晨2點30分。

患兒被立即送進ICU,院長助理王萬羣對《新民週刊》解釋,當時即已診斷爲捂熱綜合徵,這種病症45分鐘內即可造成患兒不可逆轉的腦死亡。他保證,醫院確實是在第一時間組織力量搶救,並將危急情況告知了家屬。但王懷緒的說法卻是,他們並不知情,“我認爲他們救治不力,大意了,直到5月3日早上7點多,主任上班後才組織會診。事發後,我總想,假如我們是白天送診的,會是怎樣?”

對此,王萬羣解釋,“家屬在搶救室外不清楚裏面的情況。醫院當時忙於救人,哪顧得上一遍遍跟家屬解釋?”

清晨7點多,醫院下達病危通知書,王懷緒心感不妙,編了一個理由讓親戚把姐姐騙回鄉下。9點30分,出生12天的王春明被宣佈死亡。

動了粗起了糾紛

兒子的死對王傳增是一個巨大的打擊,他當時就懵了。王家當天並未覺得醫院救治過程有何不妥,辦完手續後,王傳增當天下午把孩子的屍體包裹起來,乘坐公交帶回老家。按照河南當地的風俗,王傳增下車後在離家不遠的地方挖了一個坑將孩子草草埋了。

這一切,王琴矇在鼓裏。王傳增其實已經接受了事實。不過當晚,王懷緒與姐夫私下一琢磨覺得有蹊蹺,王懷緒認爲悲劇源於張娟電話指導不當且醫院救治不及時,但具體道道在哪,他又說不清。“我們就是想找醫院討個合理的說法,不是非要賠償。”5月4日上午,王家一行6人來到醫院。他們找到兒科主任王榮林,“我們從沒想過鬧。”

王榮林否認救治存在問題,因爲家屬質疑張娟電話指導不當,王榮林將張娟叫進辦公室,張娟對患兒的死很意外。雙方爭執張娟在電話中到底有無說過“半小時後再打電話”,情急之下,張娟大聲追問王傳增,後者坐在椅子上落淚,不吭聲。

王懷緒坦言,“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姨拍了桌子,罵了她,你這個女片子(編者注:音似),並伸手去拉她,但被張娟的同事攔住了。”

對於這個過程,院方領導王萬羣的解釋是:如果不是被及時攔住,張娟就被打了。王懷緒則否認他們想打人,至於當時情急之下是否還有其他辱罵張娟的話,“沒有,即便有,也沒有錄音,誰也說不清了。”

“女片子”,在王萬羣看來絕對是當地辱罵女子的話,王懷緒也認同,但他認爲這句話並不是很難聽的那種,“在我們農村,女孩子不覺得怎麼,可能張娟接受過教育,接受不了。”

張子富則表示辱罵的話肯定不止這一句,否則張娟也不會如此委屈。張子富介紹,張娟是他的長女,雖說從未捱過父母打罵,但也不至於被罵了這麼一句就想不開。

他認爲女兒自尊心確實很強,之所以給他留下這種印象是因爲“她很求上進”,比如張娟想報考研究生,一連考了三年,屢考屢敗,卻不肯罷休。對於這一點王萬羣也證實,“自尊心很強,工作中爭強好勝”。

考研失敗給張娟帶來了不小的打擊,張子富勸女兒不要再考了,“歲數不小,該考慮個人問題。”雖然自尊心較強,但同事們對張娟的評價卻是爲人熱心,與同事關係較好。

王萬羣介紹,當地醫患關係並不像大城市那樣突出,自1995年醫院成立以來,沒有發生過醫鬧事件,甚至連醫患糾紛都比較少,而這次的糾紛對該院而言已經算是很大了。這是張娟從醫4年來首次遇到醫患糾紛,她熱愛醫護工作,對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包括醫患關係想象得比較單純。

“這也是她對患者家屬將責任推到自己好心指導上而感冤屈的重要原因。”

《一個醫生的血淚書》

發生爭執後,張娟被同事拉到辦公室外。辦公室內,主任王榮林想私了,他提議免去此前5000元左右的住院費,後又表示追加5000元,總計給家屬1萬元。“院辦當時並不知情,不過以往糾紛中,醫院有錯沒錯最終都要給錢,花錢買太平。”王萬羣解釋。

然而王榮林的這個表態卻向王懷緒發出了一個錯誤的信號,“沒有錯,你給什麼錢?真有問題,1萬元也解決不了!我一個表弟就嚷嚷,15萬,一分錢不能少。”王懷緒說是這個表弟自作主張,“就是一句氣話”。

雙方沒有談成。回家後,王傳增對王懷緒說算了,孩子死了,給多少錢也沒有用。但王懷緒覺得不妥,必須要給外甥一個說法,否則良心上過不去。5日下午王懷緒再次來到醫院,“我沒想過走法律途徑。”他得到的答覆是醫院仍然堅持人道主義補助1萬元。

王萬羣否認醫院曾點名批評張娟,按照醫院醫療事故管理辦法,如果發生醫療事故,當事醫生也只是象徵性在賠償中承擔一小部分,起警示作用,而這起糾紛中,醫院不存在過錯,因此張娟也不存在承擔責任的說法。不過,對1萬元補助金,王萬羣坦言,是兒科自己消化,王榮林曾對科室醫生說,他作爲領導承擔大部分,其餘每個人分攤,這其中自然也包括張娟。

張娟對這一切顯然不能接受。5月8日中午,剛從醫院值完夜班的張娟回家向母親哭訴:“他們敲詐我,責任都推到我身上了,我實在受不了這委屈。”而後轉身將房門反鎖。3點左右,一直將自己反鎖在房內的張娟突然衝向衛生間嘔吐,在她的房間內,母親看到7個“地高辛”空瓶。

張娟被及時送治。張子富找到了女兒的三封遺書,在遺囑中,她寫道:“在醫院天天面對領導的訓斥,病人家屬的無理要求,就拿這件事來說,領導把責任歸於我沒有囑咐家屬來醫院診治。我受夠了這樣的委屈。”

在《一個醫生的血淚書》中,她寫道:考慮到本人一生還要繼續從醫,因爲我熱愛這門行業,可想到在我職業生涯中到底要面對多少這樣的醫鬧,實在是心灰意冷,無法從事醫療行業。當一個人的一片真心,卻得到病人家屬的如此打擊與對待,我真是傷心透了。難道只有我死了,才能證明我的冤屈?”

不過,在另一份遺書中,她的表述又讓人疑竇叢生,“老爸,老媽,其實,我一直都不想活着,我死是早晚的事,我不想再給任何人添麻煩,更不想給你們。我就是不想活着,煩透了!”

王懷緒從新聞裏看到這個消息也大吃一驚。不過,他很快認爲張娟的壓力更多的還是來自醫院內部。

王萬羣解釋,發生醫療糾紛後,醫院肯定會排查內部管理上的漏洞,即便對張娟有批評,也是正常的管理教育。

他認爲,張娟一帆風順,缺乏挫折教育,抗壓能力欠缺。

學到了風險規避

5月20日,在外甥死亡半個多月後,王懷緒才婉轉地告訴了姐姐王琴這個噩耗,一直矇在鼓裏的女人哭天搶地。對於這起糾紛該如何解決,甚至連“醫院是否存在責任”這種問題,王懷緒都比較迷茫,他還是一味強調,“我就是不信醫院。”

沒有人知道對醫患關係心灰意冷的張娟是否會繼續從醫,張子富至今不敢與女兒深談日後的打算,以免再次刺激到女兒。他坦言,這件事對女兒的心理打擊太大,“她以前想象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不是這樣的。”

王萬羣表示,張娟的善意難能可貴,但在目前的醫患關係下,這樣的熱心不合適,起碼對自己保護不夠。因此,醫院已經明確要求所有醫生,今後不得再在電話裏給病患任何指導意見,非要提供指導的也必須強調就近送醫,如此方可對醫患雙方負責。同時,醫院還要求今後在搶救過程中,一定要安排人手就病危情況對病患家屬反覆解說,直至家屬認可、簽字。

在北京、上海這些醫患矛盾較爲突出的大城市,醫務工作者們早已在一次次的糾紛教訓中學會了包括上述內容在內的風險規避方式。

王萬羣感到很無奈:“我們缺乏經驗,現在開始在教訓中成長。”他明顯感覺到,這件事發生後,醫院的醫護人員對患者加強了戒備,心理距離拉大了。

數十米之隔的南陽醫專,幾名大二的學生告訴《新民週刊》,老師們在日常教學中會用已有的醫療糾紛的實例向他們傳授自我保護的常識。比如,按照程序而不能按經驗診療,該做的檢查一樣不能少;比如,要按常規方案治療,決不能貿然違反常規,即便這樣做可能會給患者爭取到更好的治療效果。

“這是一種莫大的悲哀。”有學生表示,“醫患關係緊張,說到底,倒黴的還是患者。”

判決了兩起典型醫鬧

南陽的這起醫療糾紛最終會以怎樣的方式了結,目前還不得而知。對於衛生部、公安部發文打擊醫鬧,王懷緒持有異議,他認爲應該給患者一個“可以信賴的說理的地方”。“否則,矛盾就像炸彈一樣,你強制壓下去,總會爆炸。”

就在5月22日,河南省中牟縣法院對另一起典型的醫鬧案件進行了宣判,5名被告因構成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

2011年9月1日下午2點,中牟縣雁鳴湖鄉村民潘豔娜因與老公吵架想不開,喝下一百多毫升農藥敵敵畏自殺,一小時後,家人發現其中毒,馬上送她到醫院並撥打了120急救電話。走到黃河大堤上遇到救護車,此時潘豔娜已經口脣發紫,口鼻大量分泌物,處於深度昏迷狀態。救護醫生趕緊給潘豔娜靜脈輸液,並送往醫院,但途中救護車發生交通事故,司機給醫院打電話要求派另一輛救護車,醫生對潘豔娜給予解毒藥物與呼吸興奮劑藥物應用,同時進行心臟復甦與呼吸輔助,直到第二輛救護車趕到送至急診室,一小時後搶救無效死亡。

對於潘豔娜的死,劉家認爲與120救護車發生車禍有關,要求中牟縣人民醫院賠償,醫院最初也想私了,但就賠償金額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9月2日早上8點,潘豔娜夫家與孃家一行五人穿着喪服,推着裝有其屍體的水晶棺材走進了中牟縣人民醫院門診大廳,掛出橫幅,跪在棺材前,燒起元寶蠟燭。同時阻攔醫院進出車輛,阻止病人就診、交費、取藥,到辦公區走廊燒紙,煙燻辦公人員,大聲謾罵,意圖給醫院施加壓力,連續鬧了4天,導致中牟縣人民醫院幾近癱瘓。

5名參與醫鬧的家屬9月5日被中牟縣警方行政拘留15日,中牟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爲五被告人的行爲均已構成聚衆擾亂社會秩序罪,鑑於五被告人犯罪情節較輕,有悔罪表現,依法宣告緩刑。

而就在這起案件宣判的前一天,5月11日,河南省新密市人民法院也對一起同樣發生在去年9月的醫鬧事件進行了審理。記者注意到這起案件中的4名醫鬧同樣被判處緩刑。

河南中豫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王之淏認爲,這兩起案件的判決向“醫鬧”發出了強有力的司法信號。但以他的觀察,醫鬧事件中真正無理取鬧的是少數,醫院或多或少存在一些問題,且參與人員多爲患者、家屬,當然也不乏“職業醫鬧”。

“有理不代表可以違法。”王之淏認爲,解決“醫鬧”問題刻不容緩。嚴打“醫鬧”有可能傷及弱勢患者,不嚴厲打擊,正常的公共秩序又面臨嚴峻威脅。

“這也許是法院對該案几名犯罪嫌疑人從輕判處緩刑的一個原因。”王之淏分析。

申訴渠道不暢

“醫鬧”之所以產生,與當前申訴渠道不暢密切相關,公力不暢必然會導致醫鬧等“私力”相幫。目前醫患糾紛解決的途徑主要有:醫患雙方協商私了、行政調解、司法訴訟和第三方調解四種方式。從成功率和滿意度來說,目前最好的調解方式是第三方調解機制。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1年底,全國已成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專門組織1358家。

由於信息不對稱,患者往往處於弱勢,而醫療事故鑑定,因爲組織者與醫院有着千絲萬縷的關聯難保公平而不被患者認可。

王之淏感慨說,就連他身邊一些律師、記者、公務員甚至醫生在親友遇到醫患糾紛時都會基於經驗暗中支招——鬧。

王之淏的同事張律師就遇到了這樣的尷尬,因爲鄭州某醫院將其妻子宮外孕誤診爲月經不調,導致輸卵管爆裂切除失去受孕功能,“事務所裏有醫療糾紛經驗的律師都去幫他調解。但醫院就是很強勢。”

因爲當事醫生是河南省婦科權威,學術地位在當地無人敢撼動,張律師知難而退沒有選擇醫療事故鑑定,一拖4年。最後,張律師無奈從老家叫來一幫親友“醫鬧”,最終醫院賠償了8萬元。

王之淏新近代理了一樁醫療糾紛,患者趙荷蓮是國家一級舞蹈教師,2010年6月因“腰椎間盤突出”收入鄭州某院治療。但花費十多萬元后,該院在手術過程中卻發生手術節段錯選的低級錯誤,導致這名舞蹈教師股神經損傷,一度癱瘓。趙荷蓮並不想醫鬧,也不想醫療鑑定,她申請了司法鑑定,但結論卻讓人哭笑不得。

參與司法鑑定的三名鑑定人均不具有骨科醫療背景,並且其中一人還曾在這家醫院工作多年。這份司法鑑定認定,趙荷蓮股神經損傷爲手術過程中所致,本可避免,故醫院存在醫療過錯,但卻作出了“院方醫療過錯參與度評爲20%”的結論。

王之淏申請重新鑑定,但主審法官明確表示既然已經做出司法鑑定,那麼就只能依此判案。王之淏將司法鑑定的種種錯誤之處向主審法官反映,主審法官稱:“我不是醫生,不懂醫,你給我說這些沒有用。”

“這種做法等於將司法審判權拱手讓給了司法鑑定機構,變相剝奪了當事人的上訴權。”王之淏很憤懣。趙荷蓮也沒想到自己堅持走法律途徑反倒更被動,“難道要逼着我醫鬧?”

近年來,記者多次採訪醫療糾紛,當事人選擇“醫鬧”多是因爲經驗告訴他們,只有“鬧”才能以更小的代價獲得更多的賠償。

確實,“通告”在打擊醫鬧的同時,也明確要求醫護人員嚴格職業操守,暢通投訴渠道。不過,醫患矛盾有着深層次的體制原因,醫鬧的解決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應該說,越來越多的人們已經認識,作爲病患其實也需要建立正確的生命觀,要認識到醫學從來就不是一個完美的科學,它的侷限常常在疾病和死亡面前顯得蒼白無力。

縱有再多的理由,醫院也不應成爲戰場,病患雙方都請將善意與信任的目光投向對方。

醫學不完美,但生命的旅程離不開它的護佑。

我們需要在生命的旅途中結伴而行。(楊江)

精彩圖片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