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嚴控公立醫院建設:特需服務不得超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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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全面建立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醫療保障制度和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是2017年浙江深化醫改方案的五大任務之一,也是中國特色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構建現代醫院治理體系、完善醫院管理制度等多方面的具體措施。
醫改這根“硬骨頭”,浙江怎麼啃?

浙江嚴控公立醫院建設:特需服務不得超10%

提供特需服務不得超過10%,行政部門負責人不得兼職醫院領導

在強化醫院綜合監管方面,《意見》明確要求,從嚴控制公立醫院牀位規模、建設標準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嚴禁舉債建設和豪華裝修,提供特需服務比例不超過10%

如何切實保障現代醫院治理體系?《意見》對公立醫院領導人員提出要求:推進公立醫院去行政化,建立符合醫療衛生事業發展規律的醫院領導人員管理制度。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醫院領導職務。

同時,醫療質量也被認爲是公立醫院監管的重要組成部分。《意見》提到,全面加強醫療質量管理,完善醫療質量控制體系,嚴格執行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強化醫療安全風險防範,保障醫療安全。

推進縣域內一共體建設,深化“三醫”聯動改革

爲構建優質高效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意見》給各級政府下發了“辦醫任務書”。要求縣級政府要辦好轄區內的公立醫院,着力改革完善縣級醫院管理體制,推進縣域醫療服務共同體(以下簡稱醫共體)建設,整體提升縣域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制定實施縣域疾病診療目錄,推動建立規範合理的診療秩序。

在人才培養方面,《意見》要求進一步發揮城市三級公立醫院醫學人才培養、醫學科學研究、危急重症診治等的引領帶動作用,逐步減少直接開放門診服務。

《意見》還提出,進一步深化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推動公立醫院管辦分開,建立協調、統一、高效的辦醫體制,全面履行政府辦醫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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