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規定定點醫院服務不好要扣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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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廣州市政府網站公佈了新版《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辦法》,其中規定,從8月1日始,廣州的數百家醫保定點醫院,如其醫療服務尤其是爲醫保患者提供的服務未達到考覈要求,將被扣減質量保證金。

廣州規定定點醫院服務不好要扣錢

據悉,這一由廣州市人社局、財政局、衛生局聯合印發的新版醫保結算方法,其適用的對象爲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與原有政策相比,新版政策首次引入醫保結算總額控制概念,並設立了結算調節金、質量保證金、週轉金等多種新型結算模式。一方面減輕以往由醫院墊付的壓力,一方面也加強了對定點醫院的服務質量管理。

根據該方案,普通參保人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醫療費用,醫保經辦機構(市、區兩級醫保局)與定點醫院的結算方式共分爲六種方式。其中普通門(急)診統籌基金支付費用按“年人均限額”、“人員限額累計”等方式結算;門診產前檢查按“醫療服務項目”方式結算。一般住院基本醫療費用則按“人次平均費用定額”、“總額預付”等方式結算。

新制定實施的結算辦法首次引入了總額控制概念,並在與定點醫院結算過程中引入了質量保證金、調節金、週轉金等新型概念。其中調節金主要用於普通疾病住院醫療費用的年度結算,而週轉金則用於支付定點醫院墊付部分的醫保基金應付費用,以降低定點醫院的醫保墊付壓力。

新結算辦法的最大亮點在於首次明確了定點醫院,如未能給醫保病人提供合乎要求的醫療服務,將被減扣服務質量保證金。在醫保中心與定點醫院的結算當中,將扣除一個月的應結算費用作爲保證金。如該定點醫院未能通過醫保的年度審覈,或在針對醫療質量進行的評審中失分,最後的結算中,醫保中心將按照規定對結算的額度進行扣減。廣州市人社局醫保處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主要是爲了強化對定點醫院的監督管理,提升他們的醫療服務質量和履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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