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心病兒童手術後成植物人 父母告醫院索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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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歲的小林(化名)因患先心病,被送到某醫院治療。不想半年後,他變成了植物人,又在病房裏熬了13年,痛苦地離開了這個世界。小林父母認爲,小林從一個正常人變成植物人,最終病重不治,醫院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2010年6月他們將醫院告上法庭,索賠180萬餘元。一審法院判決醫院賠償58萬餘元。昆明中院二審後裁定發回重審。昨日,西山區法院開庭重審此案。
3歲幼兒做完先心病手術成了植物人
1998年7月,陳貴書帶着3歲多的兒子小林(化名),從貴州老家來昆明旅遊。陳貴書說,去大觀公園的途中路過某醫院,他突然想起小林聽到鞭炮聲等都會被嚇一跳。於是把兒子送進醫院檢查。醫生說,小林患有先心病,心臟有一個直徑1.2釐米的缺口,建議立即給小林做手術,否則他最多隻能活到5歲。
8月6日,小林被推進手術室,5個小時後,病情突然危重的他立刻被送到ICU搶救。4天后病情減輕,但心力衰竭嚴重,出院後病情也一直不見好轉。1998年9月,他們再次將小林帶到了昆明某醫院醫治。因爲同樣的原因,同年12月他們第三次將小林送回醫院,住進了胸外科。這次小林又住院一個多月。
1999年1月25日下午,小林突然陷入昏迷,被診斷爲重度腦萎縮的植物人,並可能時常發作癲癇病。
之後,小林在醫院度過了他所有的童年時光。靠近廁所的單間病房,是小林和家人十幾年來的“家”,陳貴書夫婦幾乎每天住在病房裏照顧兒子。
2012年2月21日,小林因爲病重不治,還沒等到18歲生日到來,就離開了這個世界。
一審:法院判醫院承擔七成責任
陳貴書夫婦認爲,醫院有很多次機會和很多時間去治好小林先心病手術後的重度心力衰竭。“但由於醫生玩忽職守,漠視小林的生命和健康,才導致小林成了植物人。”於是,他們在2010年6月,將醫院起訴至西山區法院,希望醫院賠償醫療費和護理費等共計217萬餘元。
西山區法院認爲,陳貴書夫婦未經醫院許可,帶小林外出導致他休克,是他最後大腦缺氧和腦萎縮等後遺症的誘因之一,醫院承擔70%的賠償責任,在扣除已付費用後,判決醫院賠償陳貴書夫婦58萬餘元。
宣判後,陳貴書夫婦不服,上訴至昆明市中院,要求醫院賠償180萬餘元。昆明中院認爲西區山法院一審時未准許醫院申請的醫療事故鑑定,可能影響正確判決,故將此案發回重審。案子還沒打完,小林已經離開人世。
醫院:家長私自讓孩子外出耽誤搶救
早在一審時,醫院一方認爲是陳貴書夫婦當時未經醫院許可將小林帶出醫院,纔會導致小林心跳驟停。在昨日的法庭上,醫院再次提出,當年小林成爲植物人前那次心臟驟停的搶救,地點是在門診部而非住院部。這就說明,家長當時已經把孩子帶離住院部。院方表示,住院部有搶救設施,是因爲家長私自把小林帶走,才使小林未能得到及時搶救。陳貴書夫婦則表示,並非他們要私自將小林帶走,而是醫院逼他們出院,夫妻倆只是帶着孩子去向醫院要說法。他們堅持認爲,醫院對小林的不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昨日庭上,由於當事雙方和法院均沒有聯繫上合適的醫療鑑定機構對小林一案進行醫療事故鑑定,遂宣佈休庭,下週再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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