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責任險或納入強制險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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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減少生產經營者在食品生產和銷售環節上的風險,同時保障民衆“吃得安全”,政策層面近日密集“吹風”,力推食品安全責任險。保監會日前表示,已經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溝通協調,草擬了關於開展食品安全強制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指導意見,擬以兩部委名義聯合印發。

食品安全責任險或納入強制險種

食品安全責任險,是指由食品生產、流通領域企業投保,企業及其僱員由於疏忽或過失致使消費者食物中毒、感染食源性疾病或食品中有異物造成的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在保險額度內將由保險公司承擔。

據悉,《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已於近日完成意見徵集,該草案共出現70多次“責任”,清晰劃分了食品行業各方責任,並指出“國家鼓勵建立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支持食品生產經營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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