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發文嚴控基藥增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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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計委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見》,明確提出對2012年版基本藥物目錄不鼓勵進行新的增補,基層可在堅持基藥主導地位的前提下,從醫保(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中,配備使用一定數量或比例的藥品。

衛計委發文嚴控基藥增補

《意見》稱,爲緩解基層用藥不足,作爲階段性措施,允許各地以省(區、市)爲單位增補非目錄藥品,既發揮了積極作用,也存在着不規範的問題。《意見》明確表示,2012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基本適應基層用藥需求,不鼓勵進行新的增補。爲促進雙向轉診、建立分級診療,兼顧不同醫保支付水平和基層與當地公立醫院用藥銜接,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農村鄉鎮衛生院可暫按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規定和要求,從醫保(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中,配備使用一定數量或比例的藥品,滿足患者用藥需求,落實零差率銷售。

《意見》還稱,應積極發揮中醫藥的作用和優勢,鼓勵廣泛使用中醫藥,深入挖掘和總結當地用於防治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的中藥驗方,經過充分論證和安全性評價後加以推廣,並加強對醫務人員中醫藥知識和技能的培訓,開展中醫藥特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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