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兒童用藥資源短缺困局 醫改不可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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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計委、發改委、工信部等六部委聯合下發《關於保障兒童用藥的若干意見》(簡稱《意見》),從鼓勵研發創制、加快申報審評、確保生產供應、強化質量監管、推動合理用藥等環節,提出了保障兒童用藥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機制。這是爲全國少年兒童獻上的一份節日禮物,是我國保障兒童用藥工作走出的重要一步。

解決兒童用藥資源短缺困局 醫改不可缺位

六部委此次下發《意見》,針對的是長期以來我國兒童用藥缺乏的沉重現實。據統計,目前我國3500多個藥物製劑品種中,兒童藥物劑型僅有60種(含中成藥),90%的藥品沒有適宜兒童的劑型;全國6000多個藥廠中,僅10餘家專門生產兒童用藥,產品中涵蓋兒童用藥的企業也只有30餘家。由於缺少專門的兒童藥物,醫生只能根據兒童的年齡、體重等情況,將成人藥品酌情減量給兒童服用;藥劑師每天要花大量時間,將一些藥片、膠囊均分爲幾份、十幾份甚至幾十份。兒童用藥缺乏不但造成兒童少藥可用的困難,也加大了兒童用藥中的隱患和風險,破解兒童用藥短缺的困局,已是當務之急。

兒童用藥缺乏成爲一個“老大難”問題,主要緣於兒童生理較之成人具有相當的特殊性,要求藥企對兒童藥的給藥方式進行二次開發,同時兒童藥的臨牀試驗也面臨着更多的倫理障礙,影響了臨牀試驗的進度和效果。這些使得兒童藥品研發難度大、成本高、利潤低,少有藥企願意大規模投入兒童藥品研發,有的藥企原本涉及兒童藥,後來也逐步退出了這個市場。我國現有兒童2.2億,佔全國總人口的16.6%,兒童藥市場需求巨大,兒童用藥缺乏問題相對更爲突出,兩者形成了強烈的反差。

解決兒童用藥短缺的矛盾,需要政府切實履行投入、引導和監管職能,爲兒童藥研發生產提供政策和制度保障。六部委《意見》提出,對於部分臨牀急需的兒童適宜品種、劑型、規格,建立申報審評專門通道,建立鼓勵研發的兒童藥品目錄,引導和鼓勵企業優先研發生產。在保障生產供應方面,對國產兒童用藥通過單列代表品、規定寬鬆的劑型比價係數等方式,在定價時給予政策扶持;鼓勵研發適合兒童服用的藥物劑型、劑量,及時將兒童適宜劑型、規格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範圍;優先支持兒童用藥生產企業開展產品升級、生產線技術改造等。這些醫改措施的核心目的,是要爲藥企提供必要的政策優惠和支持,保護藥企研發生產兒童用藥的積極性,通過發揮政府作用和激發市場活力,努力保障兒童用藥的正常供應。

由兒童用藥長期短缺的問題,很容易聯繫到兒童看病就醫的另一個“老大難”——兒科醫護人員短缺、兒童看病“一號難求”問題。統計顯示,我國每千名0—14歲兒童擁有的兒科醫生爲0.26個,遠不及“千人一名”的國際通行標準;全國兒童醫院僅有68家,爲1.3萬家醫院總數的0.52%,全國共有兒科牀位258224張,僅佔全國總牀位數的6.4%。此外,兒科醫療資源在城鄉之間、大醫院與小醫院之間分佈嚴重失衡,也加劇了兒童“看病難”的現狀。緩解兒科醫療資源短缺的矛盾,同樣需要深入推進醫改相關措施,包括加大對公立醫院的財政投入,在預算中明確兒科建設經費用所佔比重;重點支持綜合醫院、社區醫院的兒科建設,有效分流過度集中在兒童專科醫院的求醫量,爲兒童專科醫院分解診療壓力,等等。

兒童是需要悉心呵護和全力關照的弱勢羣體,一個國家的兒童就醫用藥狀況,很大程度上代表了這個國家的兒童權益保障水平,反映了這個國家的文明程度。我國兒童就醫用藥面臨的資源短缺矛盾,是關係億萬家庭福祉的一大痛點,是深化醫改無法繞開的一大難點。政府職能不缺席,醫改措施不缺位,用好政府“看得見的手”和市場“看不見的手”,方能儘快破解兒童醫藥資源短缺困局,爲兒童茁壯成長打造堅實的健康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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