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月一日起北京城鎮居民可辦理明年醫保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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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9月1日起,北京市城鎮居民可以開始辦理2014年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手續,時間截至11月30日。個人繳費標準仍爲老年人每人每年300元,學生兒童100元。

九月一日起北京城鎮居民可辦理明年醫保手續

個人繳費標準不變

市人力社保局介紹,此次參加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與去年一樣,城鎮老年人個人繳費金額爲每人每年300元;學生兒童個人繳費金額爲每人每年100元;城鎮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爲每人每年600元,殘疾的無業居民個人繳費金額爲每人每年300元。

此外,按政策規定,六類居民經資格驗審後可免費參保,包括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人員等。符合個人免交費條件的人員,持民政等部門核發的相關證件或確認的書面說明(原件與複印件)到參保單位辦理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對於無行爲能力或行動能力的,則由民政部門或監護人代爲辦理新年度財政補助資格驗審手續。

另外,退養人員、退離居委會老積極分子、去世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續保不需辦理任何手續,即可享受北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醫療費從明年可報銷

據預計,今年北京市城鎮居民參保涉及150餘萬人。辦理參保繳費手續後,參保人員明年發生的醫療費用,符合北京市醫保報銷範圍的,就可以按相應標準報銷。

按照規定,在門(急)診方面,城鎮居民看病費用起付標準爲65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數額爲2000元。

住院方面,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首次住院的起付標準爲1300元,第二次或以後住院的起付標準爲650元;學生兒童住院起付標準爲65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0%,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數額爲17萬元。

年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信息

辦理時間:9月1日至11月30日

個人繳費標準:(每人每年)

城鎮老年人:300元學生兒童:100元

城鎮無業居民:600元殘疾無業居民:300元

六類免費參保居民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員;享受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難補助待遇的人員;殘疾程度爲一級、二級、三級的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及殘疾程度爲一級、二級的肢體殘疾人和視力殘疾人;七至十級殘疾軍人;城鎮優撫對象;民政部門負責管理的見義勇爲人員

辦理方式

現金繳費:帶好身份證和相應費用,於11月30日前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學校或托幼機構一次性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即可

銀行代扣繳費:需在繳費期間存好費用,銀行自動扣款,如當月銀行卡餘額不足,銀行會連續扣三個月,確保繳費成功,參保人員最晚應在11月20日前按上述標準存入足夠金額。如使用借記卡繳納,應在保證足額繳納醫療保險費的基礎上多存10元錢,確保成功扣款

報銷標準

門(急)診:城鎮居民看病費用起付標準爲65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50%,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數額爲2000元

住院:城鎮老年人、無業居民首次住院的起付標準爲1300元,第二次或以後住院的起付標準爲650元;學生兒童住院起付標準爲65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由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70%,在一個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支付的最高數額爲17萬元

首次參保的人員應先到街道(鄉鎮)社會保障事務所、學校或托幼機構辦理登記手續,並選擇現金繳費或銀行代扣繳費方式。辦理手續時需攜帶二代身份證複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因故未辦理或無法辦理二代身份證的,應提供戶口簿中的本人頁(如個人信息有變更,須提供變更頁)複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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