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省完成城鄉養老保險並軌 部分地區提高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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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初步統計,截至目前,已經有山東、雲南、上海、四川、天津等15個省份完成了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合併。合併後各地繳費檔次均有所調整,另有部分地區提高了基礎養老金水平。

15省完成城鄉養老保險並軌 部分地區提高養老金

今年2月21日,國務院出臺《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決定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新農保)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城居保)兩項制度合併實施,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

此後,各省紛紛出臺了相關實施細則或意見。以山東省爲例,兩保合併後,繳費檔次已經在全省統一爲100元至5000元12個繳費檔次。與此前新農保100元至500元5個檔次和城鎮居民養老保險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相比,參保人的繳費選擇更加多元化。不僅如此,自今年5月1日起,山東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標準由每人每月不低於65元提高到75元,提高後比國家規定水平高出20元。

“由於新農保和城居保兩種制度極爲類似,又是先後設立,而且城居保制度的參保人數很少,爲節省管理成本,有些省份在2011年城居保起步之初直接就將兩種保險制度合二爲一。”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鄭秉文解釋稱。

而在此前,由於職業和身份不同,目前國內不同人羣之間的養老保險制度存在參保方式不一、相互銜接轉換不便等問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與新農保兩項制度合併實施後,參保農村居民和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待遇將實現同步發放、同步增長,這意味着縮小城鄉差距、最終破除城鄉二元結構邁出重要一步。

北京大學教授鄭偉表示,此舉爲下一步整個社會養老體制的大整合打下基礎。首先,從制度層面來看,這兩種保險的制度框架基本一樣;其次,從法律層面來說,2010年通過的《社會保險法》就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合併實施”。

而在國家層面,兩項制度合併也已經不存在障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布的統計公報就已經將兩者的數據合二爲一,合併之後的稱謂爲“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根據2013年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快報數據,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期末參保人數已經達到49750萬人。

不過,也有專家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儘管在省級層面出臺了整體部署就可以算作基本完成合並,但各個地方要在待遇支付、參保政策和經辦機構等方面做到完全並軌,還需要一個過程。

以雲南省爲例《雲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出臺之前,全省各地補貼政策多樣,標準差異較大。全省129個縣中,有126個縣(迪慶藏族自治州3個縣沒制定)制定了“多繳多補”激勵政策,但出現了9種補貼方式和標準,還有20個縣未制定對“長繳”的補貼政策。另外,基礎養老金保障水平偏低,正常調整機制沒有形成,雲南目前絕大部分參保人員,選擇了最低一檔的繳費標準,所享受的待遇相應也比較低。與此同時,基層隊伍建設仍有欠缺,經費保障與工作量不匹配等問題依然存在。

類似問題同樣存在於還未在省級層面出臺合併實施意見的地區,上述專家表示,全國範圍內完成城鄉養老保險制度合併還需要一個過程,但應該不會遲於2015年。

兩項制度合併完成後,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將僅剩機關事業單位、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三大模塊。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研究員齊傳鈞認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正在走向合併,機關事業單位和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也有望啓動並軌改革,“大一統”養老保險制度藍圖已經日漸清晰。

事實上,國務院近日發佈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已經明確,事業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參加社保,此舉被輿論認爲釋放出“養老金並軌”啓動的信號。

“當然,我們反對‘碎片化’制度,並不是說要用一個制度覆蓋所有人羣,而是在堅持多層次多支柱基本理念的基礎上,徹底消除因爲地域、戶籍和職業差異而採取不同養老金制度的安排。對於那些存在繳費能力問題(非正規化就業)的人羣,政府理應採取相應制度對他們加以覆蓋。”齊傳鈞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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