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乙肝醫保門診報銷額度漲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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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醫保門特新政出臺新增乙肝、小兒腦癱、肺結核、艾滋病等7病種。

廣州乙肝醫保門診報銷額度漲3倍

本次廣州醫保門特新政新增心臟、肺臟、骨髓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乙肝、小兒腦癱、肺結核、艾滋病治療7個病種,至此已達13個類別共18個項目

記者從廣州市醫保局獲悉,廣州市醫保統籌基金支付門診特定項目(以下簡稱“門特項目”)費用新範圍及新標準細則已正式出臺。本次門特新政新增心臟、肺臟、骨髓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乙肝、小兒腦癱、肺結核、艾滋病治療7個病種。至此廣州醫保門特項目多達13個類別共18個項目。相關政策將於明年1月1日起實施。

按照廣州現行醫保政策,對於心臟、肺臟、骨髓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參保人若選擇在門診進行,普通門診每月最高報銷額爲300元,納入門特範圍後,該病種每月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額度爲6000元,對參保患者而言,這無疑是個巨大的福音。

新門特待遇中,部分既有項目保障額度大幅提升。如肝移植抗排異、慢性再障性貧血治療等項目,新政實施後月報銷額度分別有500元和1000元的升幅。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乙肝,現行醫保政策其爲“門慢”項目,即門診指定慢性病,職工醫保參保人每月最高可報銷150元,居民醫保每月100元。新政中乙肝將由“門慢”轉爲“門特”,職工醫保和城鄉居民醫保對乙肝的報銷額分別提升到600元和420元,報銷額度最高較之前升幅超過3倍。

享受門特待遇醫院須定點

需要說明的是,除急診留觀外,符合准入標準的參保人要享受門特待遇,須經指定定點醫院確診並審覈確認。經確認的參保人須在指定定點醫院中選定1家作爲本人相應門特治療的定點醫院。選定醫院一經確認,原則上一個保險年度不能變更。同時,廣州市醫保局提醒,參保人員在享受門特、門慢醫保待遇的同時,不再重複享受普通門診統籌待遇。

廣州醫保門特項目除急診留觀和家庭病牀外,參保人均無需支付起付線,直接享受與對應級別醫院住院一致的報銷比例。

案例

以一名已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本市非從業人員爲例,2015年其到選定的廣州某三甲醫院進行腎移植抗排異門特治療,目錄範圍內的基本醫療費用,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將按55%進行報銷,且不設起付標準,每月最高可報銷6000元。

由於2015年廣州市已全面實施大病醫保制度,按大病醫保的相關規定,該參保人在門特或住院治療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中,屬於城鄉居民醫保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2015年爲18.28萬元)以下所對應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2015年累計超過1.8萬元後,超出部分由大病醫保資金支付50%;若超過最高支付限額(18.28萬元),超出部分由大病醫保資金再支付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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