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丹龍:將“醫藥代表”納入新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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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醫藥代表”人數接近100萬。但由於沒有統一的管理制度,“醫藥代表”的職業標準和功能定位模糊不清。輝瑞製藥中國企業事務部總監、全國政協委員馮丹龍在兩會期間,提交了將“醫藥代表”納入新職業的提案。

馮丹龍:將“醫藥代表”納入新職業

不可或缺傳遞藥品信息的橋樑

製藥企業聘用醫藥代表向醫務人員介紹藥品專業信息,尤其是新藥知識,促進醫師合理用藥,是一種國際的通行做法。自上世紀六十年代開始,“醫藥代表”在國際上被廣泛認可和接受。作爲傳遞藥品安全使用信息的橋樑,“醫藥代表”扮演着雙重的角色:作爲醫務人員與製藥企業之間的橋樑,其基本職能是科學地向醫務人員介紹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促進醫師合理用藥;同時收集藥品不良反應信息,及時向生產企業反饋,提出有效措施及處置辦法,並不以銷售爲目的。受過專業培訓、行爲規範、盡職盡責的“醫藥代表”,對患者、醫生、製藥企業乃至整個社會都發揮着重要的價值。

“醫藥代表行業准入或培訓”制度早就存在於在許多國家。如:英國、法國、德國、美國、日本、菲律賓、新加坡以及中國的臺灣和香港地區,雖名稱不完全一樣,都有類似“醫藥代表行業培訓”的制度或要求,並有衛生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支持。

在我國,醫藥代表的作用不可或缺。2008年,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RDPAC)聯合中國醫師協會,對全國臨牀醫生進行了大規模的抽樣調研,其結果顯示,絕大多數的醫師從醫藥代表處獲得過藥學知識,90%以上的醫師認爲醫藥代表推廣藥品知識是非常必要的。據估計,全國製藥行業4千多家制藥企業的醫藥代表總數超過近百萬。

納入新職業統一管理

儘管人數近百萬的醫藥代表隊伍水平參差不齊、魚龍混雜,但是其對國內醫藥行業的發展也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馮丹龍認爲,將人數衆多的醫藥代表進行職業化管理的意義重大,關係到醫藥行業的發展、病人的用藥安全以及從業人員的穩定性等問題。爲此馮丹龍在兩會期間提出建議:

(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有關部門儘快批准“醫藥代表”作爲一個新職業,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分類大典》,明確醫藥代表職業定義、職業標準、行爲規範、權益保護等,將醫藥代表納入正規化職業化管理,以進一步規範醫藥市場行爲,保證醫藥專業信息正確有效傳遞,最終使廣大患者獲益。

(二)政府發揮指導作用,協調各相關主管部門,從政策層面鼓勵“醫”和“藥”相關行業協會學會之間加強合作,強化對醫藥代表的管理和培訓;同時推動雙方在規範醫藥企業人員和醫學專業人員的溝通方面的制度與行爲準則能夠做到相互銜接,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三)政府發揮指導作用,協調各相關主管部門,對正常的“醫”和“藥”的學術交流與溝通要進行支持和鼓勵,以確保患者用藥安全和醫生醫學水平的不斷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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