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遞黃金不翼而飛 快遞公司該如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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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訊,周女士是合肥長江中路某商場內一家珠寶首飾專櫃的櫃員,最近她遇到一件煩心事,原來她將珠寶店中價值11.15萬元黃金首飾,通過聯邦快遞寄送至湖南,然而貨物寄送了十多天仍沒有到達目的地,如今更是不知道去了哪裏,目前雙方就賠償事宜未達成協議。

快遞黃金不翼而飛 快遞公司該如何賠償

快遞的黃金首飾失蹤了

下午3點,周女士將店中的多件黃金首飾打了一個包裹,準備寄送到湖南。此前周女士一直與聯邦快遞有合作關係,所以依然選擇對方。周女士說,主要是一些黃金首飾,總市值11.15萬元。“一般寄到湖南,只需要2到3天。”周女士說,結果這一批貨近一週時間都沒有送到,這讓周女士很緊張,她再次與聯邦快遞確認,客服卻回覆周女士,雖然單號顯示在杭州,但是他們在杭州並未找到這件貨物

此後一個月裏,周女士不斷與聯邦快遞進行聯繫,如今事情已過去一個多月,這批貨物依然“下落不明”,“現在再通過我的單號查詢,已經顯示查不到此單號了。”該珠寶首飾店的張經理表示,他們總公司與聯邦快遞簽有合作協議,“這次貨物丟失後,他們應該按照原價賠償給我們。”事情發生過後,商家多次與聯邦快遞協商解決方案,但對方一直沒有明確表態。

公司稱按申明貨物價值賠

隨後記者聯繫上聯邦快遞北京總部,一名對接此事的工作人員通過一封郵件聲明迴應此事。對方在聲明中表示,確保客戶的貨物安全、準時送達是聯邦快遞最重要的工作,公司對此國內貨件所引起的不便表示歉意。事件發生後,公司多次和顧客溝通,就此事件所帶來的不便和困擾向客戶表示歉意,並且依據快遞單據上客戶所申明的貨物價值(7000元人民幣),提供了賠償解決方案(全額賠償貨物申明價值),目前公司正在積極尋找這份快遞。

快遞丟失賠償標準

新《辦法》規定,在快遞服務過程中,快件(郵件)發生延誤、丟失、損毀和內件不符的,經營快遞業務的企業應當按照與用戶的約定,依法予以賠償。企業與用戶之間未對賠償事項進行約定的,對於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應當按照保價金額賠償。對於未購買保價的快件(郵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規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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