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英日三國醫院院長職業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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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醫院院長往往都是醫學專家,發達國家的醫院院長是否也是如此?院長職業化在發達國家是什麼情況,值得學習借鑑。日前,由中國醫院協會主辦,上海交通大學附屬新華醫院協辦的《中國醫院院長職業培訓情況調研》結果出爐,調研報告總結了美國、英國和日本醫院院長職業化的模式和特點,可供職業化推進艱難的中國參考。

美英日三國醫院院長職業化

美國院長:不以醫術論英雄

以美國爲代表的歐美職業化院長模式,最大的特點就是由董事會負責醫院管理,並且制定醫院的宏觀戰略規劃和決策。

董事會是美國醫院的最高權力機構。它的主要任務:一是聘任和考評醫院主要負責人;二是監控和評價醫院全部醫療服務質量;三是保證醫院財務資金充足並良性運轉;四是對醫院發展方向和財政計劃以及聘任醫師和各類醫務人員等總體把關;五是保證醫院遵循所有適合自身發展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通常,董事長主要爲義務服務者,由醫院所在社區選舉產生。

院長只負責醫院管理

美國醫院各級領導之間分工十分明確。其中,院長是醫院的首席執行官,由董事會從董事會成員中選舉產生。主要負責醫院管理,但其不直接管理醫療業務,相關醫療業務由資深副院長等進行直接管理。還有院長助理負責行政後勤等衆多非醫療業務管理。

對於醫院的醫療部門負責人,則由全體醫務人員選舉且在醫師中產生,形成內科、外科、藥事等委員會,衆多委員會又構成管理委員會。醫院的大小事宜一般必須先向相關委員會反映,由各委員會接受、討論、提出建議後,再提交由院長、資深副院長、副院長和院長助理組成醫院院務委員會共同討論決定。

院長並非醫學專業出身

與中國院長主要由醫學專家擔任不同的是,美國院長大多是非醫學專業出身,而多數是由經濟管理、工商管理、社會管理甚至是法律專家擔任。上任前必須要求大學本科畢業並獲得MBA、MHA和MPA學位,且至少有10-15年的管理經驗。

由於美國醫院不受行政級別左右,不存在行政上的垂直調動,因此院長一般會更注重醫院的中長期戰略規劃,只要履行崗位工作出色,經董事會或醫院管理委員會認可,就可以連選連任。

儘管美國院長大多不具備醫學背景,但他們在上崗前除了必須接受醫院管理專業規範培訓或管理學位攻讀外,每年還要進行定期輪訓,因此基本上都具備醫院管理素養,懂得醫院運行規律,知曉醫學通用知識和醫院經營之道,掌握以較少的投入去獲得最大效益等要素。

同時,由於醫院具備完善的管理體系,醫師團體與院長是協作式關係,院長不管理醫師的具體醫療工作,這就客觀上形成了歐美國家的院長可以由非醫學專業人士擔任的最直接、最首要的原因。

英國:獨立法人地位的醫院托拉斯

爲提高醫院經營效率、推動醫院之間競爭,使醫院有條件自主經營,英國在公立醫院改革中形成了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醫院托拉斯(HospitalTrusts,HT)。

根據英國1990年的社區保健法案,英國醫院托拉斯的最高管理機構是董事會,董事會主席由衛生大臣直接任命,其主要職責是制定醫院的總體經營戰略,監督政策執行,並保證HT財務安全。另外,還有兩名以上非執行董事來自地方社區並由地區衛生局任命,職責是提出建議,改善醫院工作效率。這就從組織上保證了HT的高層決策能自覺地協調醫院利益和公衆利益,並體現了政府和社區目標在醫院管理決策當中的導向作用。成員報酬均由衛生大臣依據財政部的預算水平來決定。

醫院的院長主要由董事會主席和非執行董事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選拔任命,通常採取短期聘用合同(可續約),支付與績效相關聯的工資。院長並非全是醫學出身,更多的則是由管理、經濟、法學等專業專家,通過崗位職業化培訓後就職,甚至各科室主任也必須取得管理碩士學位或通過管理專業培訓後才能擔任。而對於臨牀出身做管理的對象,在其從事管理工作之前,也必須接受半年到三年的正規管理知識培訓。

在人事管理方面,HT有較大的自主權,甚至可以不受國家工資標準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限制,主要通過與員工的談判達成,還有不少HT採取漸進式的改革,如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等,以保證人事制度改革的平穩過渡。

英國公立醫院改革後,隨着醫院托拉斯自主權的加強,政府通過各級衛生管理部門對HT的直接監管能力逐漸被削弱。但隨着衛生服務體制改革的深入,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HT,在確保國家對衛生服務體系控制的前提下,在財務、人事和日常管理方面擁有更多的自主權,“放權”與“監管”相結合,更加落實了公立醫院的責任。

日本:院長+事務長醫院管理的“最佳拍檔”

日本院長職業化模式與其經濟現狀、文化傳統、管理理念、醫院起源息息相關。較之以企業化管理的歐美醫院管理模式,日本模式獨具特色。

院長必須是醫學出身

日本醫院運行遵循的是從理事會到院長直至一般管理者和工作人員的直線式領導體制。由於院長必須負責經營管理和醫療業務,因此日本的法律規定,不論何種性質的醫院,其院長(包括副院長)都必須由醫師擔任,且多數是知名專家、教授和學科帶頭人,特別是大型醫院院長。當然,能否當上院長,還必須看本人是否具備醫院管理知識和醫院領導才能。

院長主要由職員投票選拔,再經上級主管部門正式委任。院長都有任期,一般三年一屆,可連任二屆,期滿後或從事原來的工作,或到他方繼續任職。

日本民營醫院是醫院主體(佔總數70%以上),民營醫院院長職業化代表了日本職業化院長總體趨勢。民營醫院在選擇院長時也會更傾向於有影響的醫學專家提高醫院的影響力和知名度,更好地產生品牌效益,這與我國的臨牀專家型院長的作用有異曲同工之處。

事務長與院長相得益彰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醫院要求醫學專業人士必須同時負責醫療業務經營管理,事務長這樣一支職業化管理隊伍便應運而生。

事務長是專修經濟和管理學的專職人員,權力高於我國現在分管後勤總務的副院長,受院長領導,專職財務科、供應科、人事科等非醫療業務管理,同從事專業的院長二者互相補充、相得益彰。在對外事務上,院長是醫院的象徵,事務長則是院內事務的總管;對內部管理而言,院長是統帥,負責院內重大事務的決策和發展方向的規劃,而事務長是除了醫療工作外的具體事務的總負責,具體實施經營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的法律規定限制了事務長的晉升,爲院長和事務長的責權利劃分了明確界限,使得院長專心致志於臨牀醫療,從而保證了具備臨牀背景的院長專業業務得以繼續。加上病人自付比例較低,且醫院管理體系完善,因此,日本院長承擔的任務普遍不如我國醫院院長繁重和艱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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